國外差旅費核銷SOP
出國補助核銷注意事項: 請於回國15天內備妥 1. 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(抬頭:國立清華大學;統編46804804) 2. 電子機票(或機票票根、購票e-mail資料) 3. 登機證 4. 已核准出國申請表(校務資訊系統→差勤系統→差假申請→出國申請單) 5. 若有搭乘國外航空、支付行政費,請填寫會計事項申請單 (1)搭乘國外航空:若非搭乘華航、長榮班機,請於申請項目→國外旅費→勾選□「搭乘外籍航空」 (2)行政費:勾選 ○資料費 ○報名費 ○註冊費 ○郵電費 ○翻譯費 ○運費並填寫費用之幣別金額 6. 邀請函 7. 長途大眾陸運工具交通費單據 8. 手續費、保險費、行政費等單據 10. 出國報告審核表(科技部經費免附) (請至校務資訊系統上傳出國報告後列印「出國報告審核表」)
填寫「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」:(校務資訊系統→國外差旅費→國外差旅費填表),黏貼於支出黏存單-已付
出國補助核銷注意事項: 科技部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會議(J類-博後) 科技部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(J類-學生) 國立清華大學補助教師及研究人員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活動(N類-博後) 國立清華大學補助博士班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(N類-學生)
請於回國15天內提供以下文件予系辦報帳: □ 至「校務資訊系統」填寫並列印「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」 □ 至「校務資訊系統」確認 銀行帳號已登錄 □ 已核准的校內「出國申請表 」(上校務資訊系統印出,出國前簽報清大首長核准, □ 會議邀請函及議程 □ 機票票根及電子機票 □ 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(抬頭:國立清華大學/統編:46804804) □ 註冊費單據 □ 搭乘外籍航空、以個人信用卡墊款、申請註冊費請另附「會計事項申請單」 □ 若以信用卡支付外幣,請附信用卡明細。若以匯款支付外幣,請附匯款水單 □ 出國前一天匯率表(臺灣銀行即期賣出美元參考匯價) □ 至科技部系統上傳出國報告及經費結算(J類) □ 至校務資訊系統/研發處資訊入口:上傳核定版申請表及出國報告,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