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內差旅費核銷SOP
步驟一: (1) 專任人員(教授、博士後研究員、研究助理等具人事編號者): 先至校務資訊系統填寫「國內出差申請單」,經審核通過後填寫「國內出差旅費申請單」,並列印兩者。 (2) 學生: 填寫紙本 「國立清華大學教職員出差申請單」 及 「國內差旅報告表」。
步驟二: 至主計網路服務請購系統,點選『撥還墊款人-非酬勞』,列印『支出憑證黏存單』。將「國內出差旅費申請單」與相關發票、票根浮貼於『支出憑證黏存單』。 「國內出差申請單」附在後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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